在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和学院分管院长、院办的直接领导下,对全院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和保管利用,其职责和任务为: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及《上海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起草学院档案工作文件,规划全院档案工作,做好档案工作的各项业务建设。
三、制定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建立、健全学院档案工作网络和对全院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工作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工作。
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指导、检查、协助各部门做好预立卷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六、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院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七、负责室藏档案的修复、销毁工作。
八、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咨询、利用工作,主动、有效地为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
九、加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进行院史研究和档案编研工作,做好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工作。
十、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积极组织撰写档案学术论文,不断提高档案学术管理水平。
十一、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档案意识。
十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库房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与系统。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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