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览
组织人事
招生就业
教育教学
学生管理
国际护理
网络中心
内涵建设

 

1 .凡属本校教职工、学生均有借阅图书的权利。

2 .聘请来校的教师,可享受相应的借阅权利。

3 .有一册以上图书逾期未还者,暂停其借书权利。

4 .一卡通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挂失,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如有被冒借书刊等情况,一律由本人负责赔偿。

5 .库内陈列的工具书和原版书,一概不对个人借阅,仅供库内查阅。看好书后放会原处或服务台不得乱放图书,妨碍其它读者选书。

6 .图书出借册数与借期:

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图书十册 ( 其中,小说书限借三本 ) ,借期一个月。

学生,每人每次可借图书四册 ( 其中,小说书限借一本 ) 借期两个星期。

7. 逾期处理:

读者借阅图书应如期归还,到期如续借,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到期不还,且又不办理续借手续,则按每册图书逾

期一天停借一天。逾期三次者,计算机系统将暂停其借书权限。

8 .借阅注意事项:

(1) 所借图书要在借期内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2) 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期一星期。

(3) 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图书是否有被涂画、损坏等状况,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涂画、损坏等状况负责。

(4) 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9.遗失图书赔偿规则:

(一) 遗失馆藏图书,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 如不能按上述条件完成 , 则以下列规则赔偿:

1) 遗失一般图书,按图书价格的三到五倍进行赔偿。

2) 遗失多卷图书中的一分册按全套图书价的三到五倍赔偿 。

( 二 ) 损坏图书处罚规则:

1) 读者借书时要仔细检查,如发现书中圈点、划杠、写字、撒页等现象,应立即交管理人员,加盖污损图章,否则责任自负 。

2) 所损坏书刊或资料不影响阅读内容的,视损坏情况,按原价的 10%-50% 进行赔偿。

3) 撕毁书刊或资料封底、封面的,赔偿修补费 2 元。

4) 损坏书刊或资料严重者,应赔偿原版次书刊或资料,否则按第 1 条处理,故意撕毁或偷窃的,以原价书刊或资料价格的 10 倍以上罚款并请

有关部门按校规校纪处理。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邮政编码:201609 联系电话:(021)57802457
Copyright©2007立达学院图书馆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