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考勤工作的管理,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生考勤规定
1 学生上课、早操、早晚自修、实验、实习、军训、劳动、集体活动及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其他活动,均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2 学生请假,一般应向班主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电告学校并在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论处。
3 学生因病不能学习和参加各项活动的须有校保健站证明(有医院证明必须转成保健站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4 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学生处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由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凡请假期满仍不能到校上课者,须办理续假手续。
5 学生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课者或超过假期未办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6 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不准会客。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者,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而离开教室者,作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不到20分钟,累计三次,视作一节旷课论处;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课一节论处。在校学习期间,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2学时者,予以纪律处理
7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因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填写请假单经批准。
8 凡当天班级没有课,该班要在考勤日报表上注明“没课”,但考勤日报表必须按时提交学生处。
9 凡缺交考勤日报表的班级,视该班为缺勤。
二 、考勤工作制度
1 为完善考勤制度,严格考勤登记工作,每班应认真登记学生考勤表和学生考勤汇总表并须妥善完好地保存。
2 各班考勤员名单要上报学生处备案,考勤员撤换要及时与学生处联系更换备案名单。
3 各班考勤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根据本规定认真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严格考核手续
4 考勤员每节课都要做好考勤记录,并于课后请任课老师审核后在学生考勤日报表上签名。
5 考勤员于每天上午10:00前,要把上一天的学生考勤日报表送交班主任审核签名后提交学生处登入学生考勤档案,并进行统计分析。
6 考勤员于每周的班会课,要把上周的考勤登记情况及时向班级同学公布。
7 班主任要认真抓好班级的考勤管理工作。对旷课或迟到、早退较多的学生要及时地予以批评教育。学生一旦发生旷课,班主任要及时地给予警告。对累计旷课12学时以上(含12学时)的学生,由班主任下达批评通知书;对累计旷课20学时以上(含20学时)的学生,班主任要根据认定的事实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及时填写《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审批表》,提出处分意见,经系主任或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上报学生处,经学生除签署意见后按分级权限处理。
8 学院和班主任要大力支持考勤员的工作,设立“优秀考勤员”奖。每学期末学生处根据考勤员的工作情况提出获奖名单,学院给予奖励,并计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二○○六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