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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学院发文流程的建议

学院现行的发文流程,因每份文件都要进行跨部门的流转,各部门也没有配备兼职的文秘人员,从而造成时间上的延误等情况,影响有关文件不能及时生效。经院办室务会讨论通过,现将讨论后的发文流程提交院务办公会议审核。
一、 现行发文流程
(一)发文流程:

现行发文流程的弊端:各部门拟发的文件通过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统一由院办编号、成文、并印发到各个相关部门。因院办不设有发文的专职人员,一个文件周转下来,据领导签发日有至少3天的时间差,影响正常的发文程序。
二、 修改后的发文流程
(一)院内发文流程:

1. 学院各部门对内文号进行统一分类,各部门按发文内容对应相关文号按流水号顺序编号、成文。
2. 各部门发文后,必须把每个文件在发文登记簿上做好登记。
3. 涉及到学生处分、处分撤销等文件落款“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成文后统一到院办加盖学院公章。
4. 各部门文号如下:
院长办公室:沪立达院办〔2000〕1号
教 务 处:沪立达教〔2000〕1号、沪立达教处〔2000〕1号、
沪立达教退〔2000〕1号、沪立达教留〔2000〕1号、
学 生 处:沪立达学〔2000〕1号、沪立达学处〔2000〕1号、
沪立达学撤〔2000〕1号
后勤保卫处:沪立达后〔2000〕1号
财 务 处:沪立达财〔2000〕1号
计 算 机系:沪立达计〔2000〕1号
航运物流系:沪立达航〔2000〕1号
应用艺术设计系:沪立达艺〔2000〕1号

(二)院对外发文流程:
有关部门拟文
部门领导审核
院领导审核、签发
院办成文、登记、编号、发送
院办归档
1. 学校可以对上对下,对内对外行文。院内各部门除院长办公室外不得代表学院对外正式行文。
2. 各部门如需以学院名义对外发文,按对外发文流程,统一由院办成文,发送。
3. 相关发文文号:
党总支:沪立达党〔2000〕1号
学 院:沪立达院〔2000〕1号
工 会:沪立达工〔2000〕1号
团 委:沪立达团〔2000〕1号